隱私政策

關於客戶個人數據的處理
個人企業家Markov Nikolai Alekseevich

1. 一般規定

1.1 本文件是根據2006年7月27日“關於個人數據”的第152-ФЗ號聯邦法第18.1條第1款第2款(以下簡稱“個人資料法”)通過的,並確定了個體企業家Markov Nikolai Alekseevich的政策(下稱運營人)在運營人開展業務(經濟)活動時處理客戶的個人數據,以及旨在預防和發現違反俄羅斯聯邦在人員保護領域的立法的程序IAL數據和消除這種侵犯行為的後果。

1.2 運營商的客戶為了應用本政策,以下是個人:

  • 運營商擁有的互聯網站點的訪問者,位於:https://locawallet.com/, https://lo.cards/, https://locards.ru/, https://locards.io/. (以下 - 運營商的網站);
  • 與公民性質的運營商簽訂協議的個人,包括提供與簽訂此類協議的意圖有關的個人數據,或接收有關運營商和其他運營商活動提供的服務的信息;
  • 作為代表(包括管理人員)的個人以及與運營人簽訂民事法律性質協議的法人和企業家的僱員,包括提供與締結此類協議的意圖有關的個人數據或接收有關服務的信息,由運營商和運營商的其他活動提供;

1.3 與本政策未規定的個人數據處理相關的所有問題均根據俄羅斯聯邦在個人數據領域的現行法律得到解決。

本政策不適用於處理和保護運營商員工的個人數據。

2. 術語和定義

2.1 就本政策而言,使用以下基本術語:

  • 個人數據 - 與特定或指定個人直接或間接相關的任何信息(個人數據主體);
  • 個人數據處理 - 使用自動化工具執行的任何操作(操作)或一組操作(操作)或不使用此類工具的個人數據,包括收集,記錄,系統化,累積,存儲,細化(更新,更改),檢索,使用,轉移(分發,提供,訪問),去人格化,阻止,刪除,破壞個人數據;
  • 個人數據的分發 - 旨在向無限期人群披露個人數據的行動;
  • 提供個人數據 - 旨在向特定個人或特定人群披露個人數據的行動;
  • 信息 - 信息(消息,數據),無論其呈現形式如何。

2.2 本政策中規定的其他概念的含義是根據“個人數據法”,個人數據保護領域採用的其他監管法律行為以及俄羅斯聯邦立法的其他規範確定的。

3. 處理客戶個人數據的目的,提供和撤回客戶同意處理個人數據的程序

3.1 處理客戶個人數據的目的是為了:

  • 向客戶提供有關運營商提供的服務,運營商所執行的工作,產品以及運營商實現的其他民權對象的信息;
  • 審議與運營人與個人之間進一步合作的可能性有關的問題;
  • 與個人簽訂並執行與運營商的創業(經濟)活動相關的合同;
  • 與運營商的企業(經濟)活動相關的合同法律實體的結論和執行;
  • 運營商對提供給他們的服務的質量和數量,執行的工作,銷售的商品進行分析。

3.2 除非法律另有規定,否則經營者有權在徵得其同意的情況下處理客戶的個人資料。

3.3 客戶可以通過以下方式同意處理個人數據:

  • 以簡單的書面形式將其直接發送到運營商所在地址;
  • 在運營商網站上以電子形式,在運營商網站的相關頁面上加上熟悉和同意本政策的標誌;
  • 以不同的方式。

3.4 如果客戶在運營商網站上以電子形式完成同意,客戶同意Nikolay Alekseyevich Markov,一位個體企業家(TIN 263403162204,PSRN 308263503900040,居住地:50年VLKSM,18平方米。 .155;營業地點:Stavropol,Pirogov st。,42/1,off.42)自動化,以及不使用自動化工具,處理他的個人數據,即法律第3條第3款規定的行動波斯語周志武數據“。在這種情況下,客戶同意處理個人數據,但須符合以下條件:

  • 處理同意的個人數據清單:
    • 處理同意的個人數據清單:
    • 姓氏,姓名,父母;
    • 性別,年齡;
    • 出生日期和地點;
    • 俄羅斯聯邦公民的護照數據;
    • 駕駛執照數據;
    • 車輛國家註冊證書的數據;
    • 居住地的登記地址和實際居住地址;
    • 電話號碼(家庭,移動);
    • SNILS;
    • TIN;

如果客戶不希望同意處理本條款中規定的任何個人數據,他有權在運營商網站上提交同意後通過電子郵件向他發送相應的通知至 info@lo.cards

  • 同意有效期:同意處理個人數據的有效期自其在運營商網站上註冊之日起至撤銷之日為止;
  • 撤銷同意的方法:撤銷對個人數據處理的同意可以用客戶的簽名和日期以簡單的書面形式起草。以這種方式發布的審查可以發送到運營商所在地的地址,交給運營商的授權代表簽字,或者通過電子郵件發送到: info@lo.cards.

3.5 客戶在使用運營商網站向運營商發送任何電子信息時,也會考慮在本政策第3.4段規定的條件下同意處理個人數據。

3.6 本政策規定的所有簽訂同意的方式具有相同的法律價值;使用其中一種同意方法足以表達客戶的意願。

4. 與個人數據處理相關的客戶權利

4.1 客戶有權:

4.1.1 訪問和查看個人數據。

4.1.2 要求運營商為運營商澄清,消除或糾正不完整,不正確,過時,無效,非法獲取或不必要的個人數據。

4.1.3 運營商接收:

  • 有關可以訪問個人數據或可能獲得此類訪問權限的人員的信息;
  • 已處理的個人數據清單及其收據來源;
  • 處理個人數據的條款,包括其存儲條款;
  • 有關個人數據主體的法律後果的信息可能需要處理他的個人數據。

4.1.4 要求運營商通知所有向他們傳達過去不正確或不完整的個人數據的人員所有例外情況,更正或增加的情況。

4.1.5 針對授權機構就保護個人數據主體的權利提起上訴,或在法庭上訴訟人在處理和保護其個人數據時的非法行為或不作為。

4.1.6 執行俄羅斯聯邦法律在個人數據保護領域規定的其他行動。

4.2 客戶關於處理其個人數據的所有請求都可以通過電子郵件發送給運營商:info@lo.cards.

5. 訪問客戶的個人數據及其保護

5.1 客戶可以訪問個人數據的人員名單,包括個人數據信息系統,是由運營商負責人的命令建立的。

5.2 對於物質個人數據載體所在的運營商場所的訪問權以及運營商擁有的個人數據信息系統的訪問權,僅限於根據本政策第5.1條批准的列表中列出的人員。在有權訪問客戶個人數據的人員的存在和同意下,提供其他人訪問此類場所和個人數據信息系統。

5.3 有權訪問客戶個人數據的人員必須:

  • 確保物質載體的個人數據安全,包括將物質載體(包括紙質文件)的數據存儲在地址:Stavropol,ul。 Pirogov,42/1,. 42;
  • 遵守本政策建立的個人數據信息系統訪問限制(包括設置密碼,以便訪問此類信息系統的技術手段);
  • 立即通知運營商負責人未經授權訪問個人數據及其非法處理的所有事實。

5.4 根據運營商負責人的命令,指定一名員工負責組織處理個人數據並確保信息系統中客戶個人數據的安全,從而確保:

  • 內部控制運營人及其員工遵守俄羅斯聯邦立法中的個人數據,包括保護個人數據的要求,以及運營人關於個人數據處理的政策,運營人的當地行為;
  • 通知運營人員工俄羅斯聯邦立法中關於個人數據,當地處理個人數據的行為,保護個人數據的要求;
  • 組織接收和處理客戶或其代表的請求和請求,以及(或)監控此類請求和請求的接收和處理;
  • 通過編制並與運營商負責人商定計算機輔助媒體的適當書面清單來核算計算機承載的個人數據;
  • 及時發現未經授權訪問客戶個人數據的事實,並將此信息立即傳達給運營商負責人;
  • 避免對用於處理客戶個人數據的技術手段產生影響,從而導致其功能受損;
  • 恢復因未經授權訪問而修改或銷毀的客戶的個人數據;
  • 持續控制以確保個人客戶數據的保護水平;
  • 遵守業務和技術文件中規定的信息安全工具的使用條款;
  • 當發現違反提供客戶個人數據的程序時,立即暫停向個人數據信息系統用戶提供個人數據,直至發現違規原因並消除這些原因;
  • 審查並就不遵守客戶個人數據的物質承運人的存儲條件,使用可能導致客戶個人數據洩密或其他違規行為導致客戶個人數據保護水平下降的信息保護工具的意見進行審查並製定意見,制定和採取措施以防止可能發生這種違法行為的危險後果。

6. 違反管理個人數據處理規則的責任

6.1 違反客戶個人數據處理程序的人員,根據俄羅斯聯邦法律的要求,將受到紀律,行政,民法或刑事責任。

最後條款

7.1 本政策經運營人主管批准後生效。

7.2 本政策的變更由運營商負責人決定。這些變更在運營商負責人批准新版本政策後生效。

7.3 訪問運營商的網站,使用其上發布的信息,客戶確認他們已閱讀本政策並同意其條款。

7.4 本政策是公開的。本政策的一般可用性通過在運營商網站上以電子形式發布其文本以及在運營商所在地址的紙張上確保,並有機會讓任何有興趣熟悉它的人。